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

「都」、「也」辨



問:「我和友人每年國慶也到維港看煙花。」句中的「也」用得對不對?

答:不對,應改為「都」。
注意「也」用於表示兩件相同的事情,如「他去看煙花,我也去。」而「都」則用於總括,如「我們都去看煙花。」上述句子的重點在於「每年」,故應用「都」。

(參考:http://www.fed.cuhk.edu.hk/youngwriter/members/resource/rsdb5/man_001.ht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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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「我的親戚都住在溫埠。」句中的「都」又是否正確?

答:這句的「都」可有可無。加了「都」,強調全部親戚住在溫埠。


6 則留言:

  1. 從來沒有細分過這兩個字的用法。讀完栗子妹的解釋才知道。以後要留意些.。
    [古霜儀回覆10/13/2011 18:47:49]今天回應blog時﹐用到這兩個字﹐就想起你....
    [版主回覆10/13/2011 08:42:29]霜儀:其實我還未查考完,可能下週要再寫一篇作補充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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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仲以為係普通話同廣東話嘅分別添。
    [版主回覆10/13/2011 08:44:52]或許該說是書面語和廣東話的分別,普通話不能代表所有書寫的中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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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翻來複去看了原文好幾次,總覺得這位「孟」波教授說的東西似是而非。例如「他都知道」是不是廣東話?普通話能否這樣說?我實在有點存疑。我認為有的時候普通話和廣東話並不是可以很容易區分的。其實「都」、「也」、「亦」等字都有「同樣地」這意思。現在大教授的說法好像是當衆數時,「都」便解「總括全部」,而在單數時則解「也」,蓋單數時當然就沒有全部可言了。在栗子妹的例子中,「我的親戚都住在温埠」,「都」除了表示「總括全部」外,還可以有「同樣地」的意思。若我將例子稍作改動,變成「我的妹妹/男友/仇人都住在温埠」,那便沒有全部的意思,因為說的只有一個人,但這句卻不會因此而變成了方言。所以我認為無論是在書面語或是口語中,「都」的解釋應是以「同樣地」為主,解「總括全部」是較次要的,「城市獵人」的解說算不上很準確。區區愚見!
    [版主回覆10/13/2011 08:41:35]先謝謝。之前我在董橋的書,見過相關的講解,等我今個星期日查查看再補充/回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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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認真考究喎。
    [版主回覆10/13/2011 08:45:10]仲未查考完呀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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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在第2句, 我會建議用「均」。唔知blog 主會否考慮? 嘻嘻,很久沒到blog 主的blog 串門子了,在此見過一眾blog 友了
    [版主回覆10/13/2011 21:23:43]謝謝cc建議!我有那麼一刻,想過用「均」字的,但自己對這個字的用法一知半解,不敢亂來。等週日去圖書館一併查查看。:) // 真的很久不見了,會 upgrade 舊 blog 續寫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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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Can 也 be used to imply that all those other people go, so your friend and you "also" go?
    [The Teacher回覆10/30/2011 11:44:17]Ok, so the answer to your first question should be "堆" intead of "bu 堆" then :-))
    [版主回覆10/30/2011 11:11:45]Teacher: Yes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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